各教学院系:
2006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开始,相关材料已经发放,根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06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的对象和范围: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合格,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包括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且面试、试讲合格。接受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的对象,是指:
1、非师范专业毕业的在职在编的专职教师;
2、无论是否师范专业毕业的兼职教师。
是否属师范专业以本科学历为判定标准。
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的办法: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总体要求
1、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掌握并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
2、能够正确执行教学大纲,教案编写规范,教授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注重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3、能够运用直观教具及投影、幻灯、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4、能够使用实验仪器组织实验活动;申请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师资格者还须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实践项目具有实际操作能力;
5、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项目及分值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分值为40分,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态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2、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分值为60分,分现场有学生的试讲和现场无学生的试讲两种形式进行评价。现场有学生的试讲主要从教学目的、教材处理、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测评;现场无学生的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等三个方面进行测评(具体要求及评分办法见附件表一、二、三)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方法
1、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采用专家组测评法。由各专业专家组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评价;
2、各专家组在认真听取申请人员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出恰当的评分,并汇总出测试结果;
3、各专家组除采用直接听课外,还可以采取现场提问申请人员、检查申请人员教学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测试。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程序和要求
1、各教学院系成立测评专业专家组,于9月13日前将专业专家组成员名单报送人事处;
2、各专业专家组根据工作进程确定测试时间,并规定试讲题目,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一节课(45分钟);
4、各专业专家组汇总测试结果,专业组长签署评价意见并由专家成员签名;
5、各教学院系将各专业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汇总,并将电子版集体报人事处。
附表二: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评分表(现场有学生的试讲)
附表三: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评分表(现场无学生的试讲)
附表四:黄冈师范学院教学院系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试讲结果汇总表
黄冈师院人事处
200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