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监督投诉举报平台


一、监督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信函举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邮编:438000

电话举报: 0713-8621610   0713-8833139

邮件举报: renshi@hgnu.edu.cn

二、受理范围

1.教师违反教学纪律、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

3.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或歧视学生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4.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存在不端行为或失职渎职的情况;

5.其他涉及师德师风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处理举报的工作流程

1.接收举报: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登记举报信息;

2.初步核实: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核实,了解事实情况;

3.调查处理:对举报属实的问题,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反馈结果: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并通报处理情况;

5.持续改进:根据投诉举报情况,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四、处理举报的工作原则

1.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

3.为举报人和证人严格保守秘密,维护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注意事项

1.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2.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3.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反师德的事实及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4.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学校核实和处理。

5.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