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明珠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黄师办发〔2022〕49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别
“明珠学者计划”分为领军岗、杰出岗、骨干岗、青年岗等四类。
二、申报条件
参见《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黄师办发〔2022〕49号)。
三、申报及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选择其中一类岗位向所在学院申请,填报相关材料。2017、2018年已入选“明珠学者计划”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已获“明珠学者计划”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后补助人员聘期考核合格后取得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业绩,本次可以申报,其中第一层次人员不得申报骨干岗和青年岗,第二层次人员不得申报青年岗。
(二)学院推荐
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拟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
(三)学校遴选
1.人事处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审,本着“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拟定入选人员。
2.学校审定并公示。
3.学校聘任。
四、聘任管理
(一)聘期内达到学校相应岗位申请条件的不重复支持;达到高一层次岗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岗位,入选后按新的岗位及聘期享受相应待遇。
(二)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取消“明珠学者”称号,停发特岗津贴,并追回已发放特岗津贴:
1.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出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2.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4.因获批科研项目入选,科研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
(三)明珠学者如中途离职(含提出离职申请)或退出,按违约处理,学校将追回所发特岗津贴,取消“明珠学者”称号。
五、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珠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大力宣传动员,深入摸排了解,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才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各教学学院要认真对照申报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完整、可靠,并按照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进行排序上报。
3.按时报送材料。“明珠学者计划”申报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08办公室,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8835909,邮箱:89724717@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人事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