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低职高聘管理办法(试行)》(黄师办发〔2019〕48号)精神,现就开展教师岗位低职高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
低职高聘岗位:教授三级、教授四级、副教授一级、副教授二级
二、申报对象
依据《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低职高聘管理办法(试行)》(黄师办发〔2019〕48号)(附件1)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
三、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认真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低职高聘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携带本人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科技处或教务处审核(学历学位复印件等资格类材料和成果复印件要求制作封面及目录并装订成册)。
2. 《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低职高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到人事处4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89724717@qq.com。
四、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均须在10月22日下午5点前报送到人事处408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低职高聘管理办法(试行)》(黄师办发〔2019〕48号).docx
人事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