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岗位聘用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同一系列同一岗位等级晋升标准一致,教师系列与非教师系列晋升标准总体平衡,参照《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黄师办发〔2019〕49号),就2021年岗位聘用晋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岗位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聘期已满(2017年1月1日起聘)的人员(不含专业技术三级岗人员,下同)。参加2019、2020年岗位等级晋升、符合小级晋升条件、未能晋级的人员,本次可申请岗位等级晋升。
二、关于晋级、续聘、竞聘、预聘、低聘、转岗的条件把握
(一)岗位晋级
1.“低职高聘”。按《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低职高聘办法(试行)》(黄师办发〔2019〕48号)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2.小级晋升。“小级晋升”指的是在专业技术岗位各岗位层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内的岗位等级间晋升。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黄师政发〔2018〕11号)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要求(附件1),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黄冈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见黄师办发〔2019〕49号文,本通知附件2)有关规定,可申请小级晋升。其中,申请在实验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人员,研究积分参照教师系列同岗位等级要求减半执行。
(二)续聘原岗。根据黄师政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要求,上一聘期考核合格,未能“小级晋升”岗位的,续聘在原岗位。申请聘到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上一聘期聘在教学为主型的专任教师岗位,或教师教育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或50岁以上公共课、公共基础课教师,或55岁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可申请续聘原岗位。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量化积分未达到聘期考核合格要求,但符合本通知第三条所列优先晋升条件的,可申请续聘原岗位。
(三)竞聘原岗。申请教师岗位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岗的人员,根据黄师政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要求,上一聘期考核业绩积分合格、但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量化积分单项积分60分以上的项数不为零者,经过竞聘,可聘在原岗位。根据黄师政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要求,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但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量化积分单项积分60分以上的项数不为零者,如上一聘期在师德表现、教学业绩方面有突出表现(指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三名,下同),经过竞聘,可聘在原岗位。申请教师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十一、十二级岗人员,办法与前述相同,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量化积分单项积分60分的降为30分。申请实验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量化积分比照教师岗位相应岗位等级减半执行。
(四)原岗预聘。申请教师岗位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岗的人员,根据黄师政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要求,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考核量化积分单项60分以上的积分为零、且上一聘期在师德表现、教学业绩方面无突出表现者,预聘在原岗位。申请教师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十一、十二级岗人员,办法与前述相同,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量化积分单项积分60分的降为30分。申请实验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上一聘期教研、科研工作量化积分比照教师岗位相应岗位等级减半执行。
(五)降级聘用。根据黄师政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要求,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者,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六)转岗聘用。2021年1月以来,校内部分工作人员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后进行了岗位调整,上一聘期考核结果对已调整岗位的人员不再适用。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岗聘任已到新岗位的人员,按新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特殊情形。目前已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因受处分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现处分期满人员,以及从管理岗转岗担任教师的人员,可申请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岗,因本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数量限制的,可优先从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岗“小级晋升”到九级岗。
三、关于晋升专业技术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小级晋升”)工作的程序安排
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小级晋升”),参照黄师办发〔2019〕49号规定执行。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岗、六级岗位小级晋升聘用的程序为:(1)个人申请(10月15日前填写申请表,打印2份,提供电子版);(2)各中层单位审核(审核材料)、民主测评(本单位2/3及以上教职工参加民主测评会议,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参会人员2/3及以上方为通过,民主测评主持词模板、民主测评投票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在会前到人事处领取),并提交学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408室,董守勋,10月22日下午5:00前);(3)学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审议委员会集中审议(10月底前);(4)学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小级晋升聘用的程序(第1-4项各中层单位须在10月22日前完成)为:(1)个人申请;(2)各中层审核;(3)学校将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设岗数量下达到各中层单位;(4)各中层单位岗位晋升聘任工作审议小组集中审议;(5)学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关于师德表现、教学科研等业绩条件把握的说明
(一)因任职年限或岗位职数限制,申请“低职高聘”按《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低职高聘办法(试行)》(黄师办发〔2019〕48号)规定执行。学院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学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审议委员会审议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按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由学校组织集中审议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聘期内年度工作考核均为合格(个别特殊情况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符合《黄冈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黄师办发〔2019〕49号附件1)前提下,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优先晋升条件是:
1.师德表现
获学校及以上表彰的下列荣誉称号:(1)“优秀共产党员”;(2)“优秀党务工作者”(3)“十佳师德标兵”;(4)“最美一线教职工”;(5)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教学业绩
(1)获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一、二等奖或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学校年度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教育硕士优秀指导教师和各学科、专业竞赛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指导教师;(2)教师岗位人员,根据每学期学生评教分数,聘期内2次排名在所在学院前20%的人员。
3.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业绩
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考核积分办法本通知附件4、附件5中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现职以来须获得单项150分及以上一项,或获得单项80分及以上两项,或获得单项60分及以上三项。晋升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现职以来须获得单项150分及以上一项,或获得单项60分及以上两项。教研、科研单项分数在60分以上不少于2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九级、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单项分数在30分以上不少于1项。申请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人员,研究积分参照教师系列同岗位等级要求减半执行。
4.年度工作考核
任现职以来,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
(三)在上述情况相同情况下,岗位等级晋升向高学历人员倾斜。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所有符合本次岗位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除小级晋升外的其他岗位聘任情形,学校岗位晋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
2.岗位聘用申请表须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岗位聘用资格,在全校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申请岗位晋级、职称晋升。
3.岗位晋级指标数根据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数按比例确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黄师政发〔2018〕11号关于聘期考核合格的规定
2.黄冈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
3.黄冈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化积分细则
4.黄冈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积分细则
5.黄冈师范学院教研工作量化积分细则
6.黄冈师范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