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人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25浏览次数:3794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人社[2009]14)《黄冈师范学院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黄师政发[2018]8)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人员转岗聘任晋级相关工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第63次会议审议同意,拟开展2020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人员聘任晋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择优选任原则;

    3.坚持激励导向、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原则。

二、人员范围

被学校聘用在管理岗位并专职从事管理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工作人员(正式在编人事代理和享受正式工待遇岗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国爱校;

2.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办事认真细致,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工作目标;

3.坚决贯彻学校决定,顾全大局、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大学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资格条件

1聘任管理岗位七级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管理岗位八级上工作3年及以上(其中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在八级岗位上工作满2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1230日,下同)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试用期满,且在管理岗位工作

(3)从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具有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上职称且在管理岗位工作

2聘任管理岗位八级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管理岗位级上工作2年及以上(其中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在九级岗位上工作满1及以上)

(2)具有硕士学在校工作2年及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在校工作4年及以上;

(4)从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具有专业技术十级职称且在管理岗位工作;

(5)工勤岗位年未满45周岁女职工及未满55周岁男职工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具有工人技术二级及以上等级,且在管理岗位工作。

3聘任管理岗位级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试用期满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试用期满人员

请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管理岗位人员晋级聘任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并由所在基层组织填写“基层组织资格审查情况与推荐意见”,于20201230日前交人事处(厚德楼408室)。

附件:管理岗位人员晋级聘任申报表 ..docx

人 事 处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