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843号)及《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7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设置中,经核准受聘到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不含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已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受聘期间由三级岗位晋升为二级岗位人员),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突出业绩导向。
德:主要考核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纪律、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意识等。
能: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受聘人员接受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完成岗位工作的主动性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绩: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取得工作成绩(突出创新工作和成果转化应用实绩)、团队建设情况以及对本地、本行业发展的主要贡献等。
廉:主要考核受聘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情况等。
三、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工作步骤
(一)学院成立聘期考核工作组。聘期考核工作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科研、教学副院长、教师代表5-7人组成,学院负责人任组长。聘期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学院被考核人员的考评工作。
(二)个人总结和述职。受聘人员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在考核工作组和学院教师代表中述职。
(三)民主量化测评。述职完毕后,考核工作组进行聘期量化考核测评(测评表见附件3)。聘期考核工作组成员中,学院领导评分占60%,教师代表评分占40%。
(四)个别谈话。各学院聘期考核工作组在学校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选取本学院有代表性的教师,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做好谈话记录。
(五)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各学院聘期考核工作组根据量化考核分数,结合个别谈话情况,综合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
(六)反馈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经学校审核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人事处将向被考核人员反馈考核结果。
(七)上报考核结果。汇总考核结果,学校将相关材料上报省人社厅。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聘期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可予续聘(续聘起始时间统一为2018年1月1日,一般聘期为3年)。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六、时间安排
2017年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七、有关要求
1.明确聘期考核工作的责任要求。聘期考核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和高层次岗位人员队伍建设,对于推行学校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各教学学院是聘期考核责任主体,要制定考核工作方案,严格考核程序和条件,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聘期考核工作顺利及时完成。
2.加强考核工作宣传力度。聘期考核是岗位聘用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对聘期考核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通过聘期考核,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通过聘期考核,形成考核对象聘期考核文字材料,发现并做好对优秀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及其业绩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各相关学院将受聘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总结、聘期考核表、量化考核测评表、谈话记录复印件、聘期表现突出的二、三级岗位人员及其工作团队的先进事迹材料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人事处。
联 系 人:王永胜 黄晓敏
联系电话:8835909/8621651
电子邮箱:renshi@hgnu.edu.cn
人事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