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14]77号、鄂职改办函[2014]55号、鄂职改办[2013]7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或参加“以考代评”资格考试,必须经学校人事处推荐,通过其他单位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

    (一)学校申报评审对象

    1、2014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已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正式编制人员。鼓励有意向即将转岗到教学学院教师岗或其他专技岗的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2、初定职务。全日制院校毕业进校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不含“五大”毕业生)。

    (二)社会评审对象

    学校在岗非正式编制专技人员,根据其档案管理托管方式,在黄冈市人才交流中心申报。

    二、申报评审范围

    根据上级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保留以下专业技术系列:高校教师、实验、图书资料、档案、会计(审计)、出版、工程系列。各系列职称申报范围具体如下。

    1、高校教师系列: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在我校从事教师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入人员,可由原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

    2、实验系列:各教学单位、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实验技术岗位人员。

    3、图书系列:图书馆专技岗位人员,以及经学校批准设立资料室的学院专职资料员。

    4、档案系列: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学学院教学秘书等档案专业岗位人员。

    5、会计(审计)系列:学校审计处、财务处、后勤产业集团专职会计审计人员。其中,中初级“以考代评”,学校按岗位需求予以聘任。

    6、出版系列:学报专职编辑人员。其中,中级“以考代评”,学校按岗位需求予以聘任。

   7、工程系列: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科专业专任教师在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前提下,参加同级别的且与本专业对应系列的“以考代评”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网络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软件工程“以考代评”取得相应资格的、基建处工程设计与施工人员参加建筑工程系列“以考代评”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按岗位需求予以聘任。

    三、申报职数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总体要求,岗位职数按照省人事厅核定的我校空缺岗位数来确定。

    四、申报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包括政治、教学、科研条件、学历及任现职务年限要求、转评转报、年度考核、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等。

    省职改办2013年出台的高校教师、实验、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等23个专业的申报条件(相关专业申报条件从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2014年开始试行。高校教师实行分类申报,教师分类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4种类型,原则上以岗位为依据,个人自愿选择申报类型。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12、2013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近两年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执行。

    (四)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

    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组织,测试成绩由现场面试以及近三年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评学成绩相结合,总分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实验系列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五)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04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12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六)关于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从严审核。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七)关于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八)开辟优秀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按照省职改办[2009]108号等文件规定,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三年内首次申报时经省职改办批准后,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绿色通道”申报人员须填报破格申报表,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九)起点职务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严格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执行。初定职务只限于初级和中级。所有系列的初级以及教师、实验系列的中级初定由学校评委会评审确定,其他系列中级经学校评审后推荐到相关中级评委会评审确定。

    学历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不能进行认定;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认定。对卫生、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软件等国家已规定实行中初级职务“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允许进行初定职务。

    1、认定讲师(实验师)

    (1)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以认定讲师(实验师),除不需要参加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以外,其他申报业绩材料与正常申报相同,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达到评审讲师所规定教学工作量,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担任1年班主任(辅导员)。

    2、认定助教(助理实验师)以及其他系列初级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经考核合格、没有职称人员的可认定。

    (2)全日制院校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没有职称的人员可以认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材料一览表》、提交代表作原作1部(篇、件)、综合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1。

    凡符合初定专业技术中初级条件的新进高校毕业生,须试用期考核合格,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

    1、申报材料审查

    ①报名登记及材料初审时间:2014年6月6日。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对申报者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填写《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2014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校职改办。

    ②材料集中审核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8日。各单位集中提交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相关证书、教学证明、科研原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材料一览表》(1份)到指定地点集中审核,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③提交审核合格材料时间:2014年6月20日前。

    ④申报材料展示时间:6月21日-6月27日。

    ⑤校内评审时间:另定。

    3、申报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各单位在集中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

    4、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6、以上各类表格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职改办领取外,其它所有表格均从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职称申报各类表格材料”下载。

    附件1、2014年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2、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3、2014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黄冈师范学院职改办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