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特岗津贴核发情况的公示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特岗津贴发放办法》(校人〔2013〕14号)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2016年度的科研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工作量经相关职能部门统计后,人事处按照高层次人才特岗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规则进行了核算,现将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特岗津贴核发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 校纪委   0713-8621623

人事处   0713-8835909

校纪委

人事处

2017年7月10日

2016 博士教授特岗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