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管理岗人员及专任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1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程》(鄂人社函〔2017418号)和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管理岗人员及专任教师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初审情况公告将于629日通过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g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将同步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因未关注资格初审情况公告、电话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导致未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4630日(周日)上午730-800

复审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厚德楼405(管理岗人员)、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体育馆1楼(专任教师)

资格复审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按照下列清单顺序用拉杆夹整理好):

1.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就读大学以来的全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供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明确学制、专业、研究方向、毕业时间等信息)。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或电话复审,一律视作无效。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作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符合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4630日(周日)上午8:30-1100

2.面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厚德楼402会议室(管理岗人员)、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体育馆1楼(专任教师)。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管理岗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专任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四)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成绩及排名规则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考生须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630日上午8:00到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厚德楼410(管理岗人员)、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体育馆1楼(专任教师)集中封闭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考生未按照指定时间(上午8:10前)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厚德楼410(管理岗人员)、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体育馆1楼(专任教师),凭有效身份证依次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期间采取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在候考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计时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7.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考核结束,考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等与考试相关材料,不得再返回候考室。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713-8621610 0713-8621651王老师 尹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35086(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特此公告



                                             黄冈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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