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段友芳教授荣获“湖北十佳师德标兵”称号

发布者:人事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1-06浏览次数:33


近日,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3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选树结果的通报》(鄂工字[2023]60号),我校音乐学院、黄梅戏学院院长段友芳教授荣获“湖北十佳师德标兵”称号。这是我校教师首次获此殊荣。

段友芳,中共党员、博士、教授,湖北教学名师,校师德标兵,硕士生导师,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黄梅戏文化传承与创新团队)负责人,全国工人先锋号单位负责人,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黄梅戏)负责人,国家级一流专业(音乐学专业)负责人,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主任,戏剧与影视学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负责人,黄冈市政协常委,市文联副主席,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三十多年来,段友芳始终扎根革命老区黄冈,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用热血与智慧塑造了一位德艺双馨、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无私奉献的艺术教育者形象。在讲台上,她一支粉笔,满腔热忱,用知识和爱心点燃红烛事业;在舞台上,她一柄话筒,余音绕梁,用激情和热血唱响时代精神;在校园内外,她问道非遗,守护国粹,用戏曲传播地方文化。讲台上的好老师、舞台上的好演员和新时代的守“艺”人,这些称呼里蕴含着段友芳平凡而又隽拔的艺术教育人生。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教师立志献身湖北教育事业,引领行业风气,湖北省总工会、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2023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经过组织发动、民主审议、审核初评、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共推选出10名“湖北十佳师德标兵”和30名“湖北师德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