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文件精神和《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评审推荐,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兰智高、张青等2位同志为我校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候选人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0713-8835086
人事处: 0713-8621610
电子邮件: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jiwei@hgnu.edu.cn
人事处: renshi@hgnu.edu.cn
人事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