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更新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3-20浏览次数:954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工作,现就我校教职工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131日在职在岗教职工均需进入系统更新本人相应信息(含正式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教职工、享受正式待遇教职工、合同制教师、特殊人才等;港澳台及外籍教师由人事处填报)。

二、信息更新内容

本次更新重点内容为:2020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国内培训、海外研修(访学)及技能证书等信息。信息时间节点截止到20201231。如相关信息无变更可不用更新。

三、更新流程

请教职工按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定,登录系统后选择要更新的栏目,通过“增加”进行信息更新。

(一)账号登录

教职工登录http://jiaoshi.e21.cn进入教师自助子系统,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密码为201811月、201910202011时个人自助设置。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学校人事处重置密码,密码重置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713-8833139请牢记修改后的密码

(二)信息更新

登录系统后,请选择要更新的栏目,点击“增加”,通过在线添加的方式进行信息更新,已录入审核的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请各位教职工在41前登录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更新工作。

(三)信息提交

教职工信息更新完成后,务必点击“保存”。保存后信息由人事处审核、汇总后并报送至湖北省教育厅终审。

四、有关要求

(一)教职工个人对更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作为教职工个人电子档案, “一人一号”,请教职工更新信息时务必真实、准确、完整。

(二)请各单位按时组织好相关工作。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指导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在41日前完成信息更新工作。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电话:0713-8833139联系人:尹老师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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