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0-02浏览次数:511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158号)等文件精神,经省人社厅核准,我校2020新增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3人,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直接申报认定:现受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符合直接申报认定二级岗位聘用资格。

2.竞聘申报:现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同时符合二级岗位竞聘申报条件。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应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破,为促进湖北省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业绩条件:

1直接申报认定条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直接申报认定条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1)。

2竞聘申报条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申报条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发〔2018137号)执行(详见附件1-2)。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拟申报的对象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2-1一式三份)、《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2,并提交竞聘条件或直接申报认定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其中涉及到论文分区的须提供检索报告,支撑的业绩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审核申报人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达到申报条件,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等情况。经审核合格后,汇总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2,加盖单位公章后在1014下午17:00前交人事处409 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54582142@qq.com

3.学校审查。学校汇总申报人员材料并对相关材料予以复审。同时征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4.学校评议推荐。学校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二级岗位职数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初步确定推荐人选。

5.党委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推荐人选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6.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确定及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按要求准备和完善相关材料,上报省人社厅。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职数根据省人社厅的核准情况由学校统一掌握,不分解到学院。

2.“双肩挑”人员通过本人学科所属教学学院进行申报。

3.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相关成果、奖励、荣誉称号等均须为受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以后取得,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教学学院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联系人:王婉

联系电话8835909



附件:

附件1-1:湖北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直接申报认定条件.docx

附件1-2: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doc

附件2-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2-2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