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明珠学者计划”自2017年4月启动以来,已评选三届,为全面了解“明珠学者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黄师办发〔2019〕50号),决定开展第一、二、三届“明珠学者计划”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简便、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一年考核以定性为主,第二、三年考核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对象
“明珠学者计划”第一届第一层次人员6人、第二层次人员17人,第二届第一层次人员4人、第二层次人员12人。第三届第一层次人员8人、第二层次人员29人。
三、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初步安排在5-6月进行。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明珠学者”对照聘任协议书,认真总结年度工作业绩及任务进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标,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考核综合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和《年度工作计划表》(见附件2)。个人年度工作进展报告中所填内容应根据聘任协议书填写,所填内容不包括《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中规定各岗位类别年度应当完成的任务。5月27日前完成。
2.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对人选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中层单位党组织对被考核人师德师风、政治表现等情况做出鉴定意见。中层单位结合被考核人师德师风、政治表现、在岗情况、是否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对被考核人年度工作形成考核意见,5月27日前完成。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明珠学者”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4.学校决定:6月下旬前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研究。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黄师办发〔2019〕50号文件兑现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暂停支付“明珠学者”人才津贴。
五、有关要求
1.各考核对象要按照通知要求和聘任协议书,全面、客观、如实总结一年来的业绩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下一年度计划科学合理,任务具体明确。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协助“明珠学者”做好考核准备工作,为其提供周到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和“明珠学者”所属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明珠学者”所在教学单位要负责对其年度表现情况、在岗情况、参与公益活动情况给予综合评价。
3.《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考核综合材料一览表》经学院审核签字后,纸质版请于5月29日前提交人事处408室,电子版发至89724717@qq. com。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
2.特殊情况考核结果档次的确定如下:
(1)如师德师风、政治表现的鉴定意见为“不合格”者,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意见应为“不合格”。
(2)对无正当理由不提交年度考核的材料人员,经提醒后仍然拒绝提交的,其年度考核结果档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是支付“明珠学者”津贴的的依据。年度考核合格者,自第二年起明珠学者年度人才津贴60%按月随工资支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暂停支付明珠学者人才津贴,教学单位要督促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终止其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的使用。多发津贴部分,由学校按协议书约定追回。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 8835909,邮箱:89724717@qq.com。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