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自2017年4月27日启动以来,已近一年,为了全面了解“明珠学者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7]5号),决定开展第一届“明珠学者计划”年度考核暨第二届“明珠学者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简便、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性考核为主。
(二)考核对象
入选首届“明珠学者计划”人员,包括“明珠学者”第一层次人才6人、第二层次人才17人。
(三)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初步安排在5月17日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明珠学者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明珠学者”的年度考核工作。
2.“明珠学者”对照聘任协议书,认真总结年度工作业绩及任务进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标,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见附件1),同时准备8-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3.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对人选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明珠学者”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确定考核结果。
5.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研究。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校人[2017]5号文件兑现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暂停支付明珠学者人才津贴。
(五)有关要求
1.各考核对象要按照通知要求和聘任协议书,全面、客观、如实总结一年来的业绩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下一年度计划科学合理,任务具体。因公在国(境)外学习人员,需委托团队人员进行汇报。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协助“明珠学者”做好考核准备工作,为其提供周到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者所属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学者所在教学单位要负责对其年度表现情况、在岗情况、参与公益活动情况给予综合评价。
3.《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年度工作进展报告》经学院审核签字后,纸质版请于5月10日前提交人事处408室,电子版发至renshi@hgnu.edu.cn。
(二)第二届“明珠学者计划”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
1.我校在编在册教学科研人员。
2.校领导和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该计划。现任中层党政正职、机关及直属单位副职入选该计划的,除组织需要外,不再担任现任党政职务。
(2)申报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第二层次,理工科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学科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理论基础扎实,学术素养优良;
3.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或支撑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保持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研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5.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曾经主持或申报时正在主持厅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横向项目且有实际支配的科研经费,具备完成聘期各项任务的能力。
(3)人才层次及聘期任务
明珠学者分为明珠学者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两类,具体聘期任务请查阅《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网址:http://211.69.144.44:6688/index.php/archives/1437。
(4)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组织召开“明珠学者计划”项目评审会,本着“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人业务能力和业绩水平进行评价。
4.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明珠学者计划”最终人选。
5.学校与明珠学者签订《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聘任协议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与待遇等。
6.举行聘任仪式,校长为明珠学者颁发聘书。
(5)相关待遇及考核管理
明珠学者除享受学校相应岗位等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 明珠学者第一层次人才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 明珠学者第二层次人才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此外,学校为入选人才还提供科研条件建设经费、团队建设等支持,具体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见《黄冈师范学院“明珠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6)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珠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大力宣传动员,深入摸排了解,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才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完整、可靠。
3.按时报送材料。“明珠学者计划”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08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621651,8835909,邮箱:renshi@hgnu.edu.cn。
人事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