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94号)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省人社厅分配给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贴人员)人选推荐指标1名。已经获得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同类专家。
二、选拔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选拔推荐方法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照条件进行推荐;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核。
3.人事处组织校内评审。
4.评审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
5.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湖北省人社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专家情况登记表、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共三项,各报送一式两份。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情况登记表
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是专家推荐申报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双面打印,暂不装订)。对表中“突出贡献事迹”栏的具体填写作出以下规范要求:
1.内容填写要求
字数不能超过200个字(含标点符号),文字要精练,以写实为主,慎用形容词、虚词,要突出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科技含量和贡献,保证事迹的真实性、严肃性。
2.基本结构和填写顺序
根据人选对象不同,分以下几种基本结构和填写顺序:
(1)获有国家、省(部)级各类奖励者,按以下结构和顺序填写:
获奖成果名称+获奖年份+获奖级别(国家、××省、××部)+奖项名称+奖项等级+排名+其他奖励+重要论著+其他贡献和事迹。
(2)学科领域奠基人或带头人按以下基本格式填写:
学术名称+奠基人或带头人+学科建设情况,在国际、国内、省内地位+培养人才情况+对学科事业发展作出的主要贡献。
(3)对在工农业生产一线、教育、卫生、推广应用等领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做出突出成就,受到政府、群众和社会公认者,按以下格式填写:
突出贡献、事迹名称+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其他。
(二)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所推荐人选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三)事迹材料
要围绕所申报的专家类别,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
(四)相关证明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中所列内容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主要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三大检索收录证明材料原件,科研成果,代表论著、论文等(论著、论文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
2.所有材料均用A4型纸复印(按《专家情况登记表》所列顺序排列),用长尾夹夹好,暂不装订。材料首页附目录,目录填写的页码须与材料编写的页码相一致。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要求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408(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31638511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