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技术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实验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 1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我校2017年度实验技术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学校职改办负责组织。
二、测试原则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
凡符合有关文件规定,2017年度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四、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一)测试方式: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由参加测试人员以PPT方式汇报任现职以来岗位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业绩、科研成果、年度考核等。
(二)测试内容:从事实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验技术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五、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成绩由面试答辩成绩、论文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水平能力测试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70%+论文成绩*30%。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
六、测试报名
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1份,并提交现任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各单位审核后于11月23日下午3:00以前将报名表报送学校职改办(人事处)。
七、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时间以人事处通知为准。测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测试,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测试合格证由学校职改办统一印发。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5年(含当年)以后水平测试合格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
特此通知。
黄冈师范学院职改办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