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的相关通知
校内各单位:
《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已于2017年5月12日的第1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发文。现结合《黄冈师范学院考勤管理办法》(校人【2016】9号)文件规定,就我校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加强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管理重申以下规定。请校内各单位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
一、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
各单位加强日常考勤管理,坐班制人员实行日签到制度。各单位每月报送单位人员考勤统计表时,须附上坐班制人员日签到表(单位领导签字),凡是个人无签到的情况,单位负责人需签字作出说明情况,否则按“吃空饷”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事等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请假或逾期不归的视为吃空饷情况,按“吃空饷”有关规定处理。
杜绝流于形式的考勤工作现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隐情不报、或放任不管本单位考勤管理等情况,须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严格责任追究
对“吃空饷”、加强考勤管理问题,学校形成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校纪委、人事处等部门在学校公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对“吃空饷”举报线索须及时核查处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要坚决运用执行问责“四种形态”纠正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负有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人事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