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英语水平,提升国际合作交流能力,学校决定在“十三五”期间每年选派2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参加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7年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校工作两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已确认近两年即将出国研修,需要获取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合格证书的教师;
2.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个人职业发展需要拟推荐出国研修的教师,尤其考虑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青年骨干教师。
近三年已有国外留学经历一年及以上,或教学质量评分处于所在学院同职级人员后10%,或无任何教学科研成果和论文的教师不支持派出培训。
已向湖北省师资培训中心申请了2017年度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申请。
二、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形式: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进行全脱产式学习,学习结束后须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报到时间:2017年2月25日——2月28日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6月27日
入学考试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8:30-10:30
全国统考日期:2017年6月28日
三、培训费用
1.学校承担参训人员的学费、住宿费、考试费和两次往返路费;
2.培训期间,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校人[2016]6号)文件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生活补助;
3.培训学员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还必须通过该考试中的总分55分(含)、听力18分(含)或口试3分(含)中的任何一项即可报销全额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否则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自理。
四、培训要求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起点高、强度大,报名参训的教师应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保证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
2.参训教师所在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好其教学、科研等工作;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参训教师应在证书有效期内积极取得国外研修资格,英语培训期间也可着手准备申请公派出国研修项目。
五、报名及选派
1.各教学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报名。2017年1月10日前,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师英语培训申请表》,所在教研室(系)、学院签署意见后集中送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遴选后公示选派人员名单;
2.各教学学院在确定选派教师时,学院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与教师须协调好2017年度春季课程安排,不应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学校于2月下旬召开培训动员会,日期另行通知获批派出的相关教师。
联 系 人:王永胜
联系电话:88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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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