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的通知》(黄人社函[2016]69号)文件要求,为配合黄冈市人社局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全面推行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提高面试的水平和公信度,建立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官库的专业分类
面试考官库拟分卫生、教育、农业、新闻文化艺术、工交和综合管理等6大专业类别,考官构成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我校共涉及5大专业,重点推荐本校特色专业教师,具体推荐指标详见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二、面试考官的条件
面试考官是对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试的实施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聘用事业单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或者聘用到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
5、具备履行面试考官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参加招聘工作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在30岁以上,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6、符合胜任面试考官工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业务条件:
1、具有一定的面试和选人、用人工作经验;
2、熟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
3、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精通本系统(学科)相关业务;
4、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
5、掌握面试测试技法,能够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主考官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或聘用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或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
2、具有三年以上面试工作经验,具有相关的专业水平与技能,熟练掌握各种面试技巧;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面试各个环节,熟练组织面试方案的实施。
三、面试考官产生方法及程序
面试考官采取单位推荐(含自荐),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筛选、甑别、审定入库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相关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1、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学院根据主管部门部署和考官条件,择优推荐或个人自荐并填写《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进行审查后,根据考官从事专业按专业类别汇总,填报《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报人事处(纸质版及电子版)。
2、市人社局审定。学校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照行业、专业考官需求数量,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业绩等因素,进行进行逐一筛选甑别、确定面试考官人选,经培训合格后颁发《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
四、考官的权力与义务
(一)面试考官享有下列权利:
1、行使面试考官的各项职责;
2、参加考官培训和工作研讨;
3、对面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4、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二)面试考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服从人社部门安排,积极参加面试工作;
2、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分;
3、恪守职业道德,遵守面试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4、参加面试考官培训与考核;
5、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等规定。
五、管理与监督
(一)市人社局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综合管理、抽调选派工作。制定、规范面试考官管理和使用办法,组织对入库考官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对其业务知识、基本技能、观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考场规范、评分技巧、人事回避、工作纪律进行全面提升培训。
(二)考官要服从市人社局有关面试工作的统一调度安排,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重积累面试实际工作经验,认真履行考官职责,严格执行保密、回避、“考培分离”等纪律规定。
(三)面试考官实行动态管理。对面试考官在面试工作中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水平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合格者,保留其面试考官资格,继续履职;对考核不合格,不能正常履行面试考官义务的,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对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面试活动的考官,视其无意愿参加面试活动,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对违纪考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要求
1、建立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关系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质量,是把好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推准推好考官人选。重点组织推荐专业技术岗位专家考官,注意把握专家考官在各学科(专业)以及年龄、性别、籍贯等方面的合理均衡分布。
2、提交材料: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和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请于6月3日前报送至多功能大楼407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21651。
附件:
1、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推荐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指标分配表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