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创建于1905年,历经百余年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涉及理、工、农、经、文、法、教、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形成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三种办学层次。2014年,武冈城铁开通,把黄冈与武汉的时空距离缩短至28分钟,实现了黄冈与长三角高速轨道交通的无缝对接,与新丝绸之路的亲密牵手,黄冈与武汉正式进入了拥抱同城新时代,为我校发展注入了新的时空元素。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万余人,20个教学院系,54个本科专业。近年来,学校加大专业、学科建设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专业建设教育部定点教改试点专业(1个)美术(教师教育专业)
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传播与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教育部国家特色专业

(3个)

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
湖北省省级品牌专业

(4个)

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媒体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英语语言学习中心

电子信息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经济管理与创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教学团队(3个)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级精品课程(13门)植物学、动物学、中国古代文学、教育学、器乐、素描、无机化学、多媒体CAI课件设计与开发、数学建模与实验、遗传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影视作品分析、财务学及技术基础
学科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经济林木种质改良与资源综合利用实验室   催化材料制备及应用实验室
省级重点学科(5个)教育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应用经济学
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大别山特色资源开发
“楚天学者”设岗学科(12个)中国古代文学、野生动植物利用与保护、分析化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化学工程与技术、广播电视艺术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美术学、制药工程
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大别山旅游经济文化研究中心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领域(9个)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思政、现代教育技术
校级重点学科(13个)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美术学、物理学、新闻传播学、体育学、地理学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8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70余人,博士、硕士650余人,获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新世纪第一、二层次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等各类专家称号30余人次。

黄冈师范学院全体教职工正按照首届党代会的战略部署与“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省内有重要地位、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省属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为加快发展步伐,立足新平台,抢抓新机遇,学校现面向国内外广招贤才,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黄冈师范学院建功立业!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可视同上述同等级水平的人才。

第二类

“973”、“863”课题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教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可视同上述同等级水平的人才。

第三类

省部级有关人才工程人选(含聘为我校的楚天学者、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教学名师等。

第四类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

第五类

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第六类

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第四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须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术造诣深,熟悉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本学科或某一方向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大的影响;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教学能力强,能独立担任专业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六)身心健康;

(七)除第一、二类人才外,引进人才须全职在岗工作;

(八)首聘服务期须满8年。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1、第一、二类人才待遇面议。

2、第三、四、五类人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分急需学科(专业)和一般学科(专业),引进人才实行差别待遇。

急需人才指我校某些专业(学科)建设发展所急需(不可替代),且在当年人才市场中需大于求,难以招聘,符合我校教师招聘基本条件的教授或博士。急需人才结合我校各学科现有基础和建设规划确定。是否急需以及安家费具体额度,在每年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时,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由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予以公布。

3、引进人才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根据聘任的岗位享受绩效工资。同时,学校根据不同的引进类别对引进人员给予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应聘差旅费等,提供住房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引进人才

类型

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万元)住房待遇配偶安置政策应 聘

差旅费

自然

科学

社会

科学

第一类面议面议面议提供120㎡

以上住房一套

配偶随调学校承担应聘面试往返差旅费 用
第二类
第三类10530-50提供100㎡

左右房源

配偶安置货币化方式,学校发放配偶生活补贴2000元/月,连续发放8年。
第四类8420-30
第五类5210-20提供70㎡

左右房源

配偶安置货币化方式,学校发放配偶生活补贴1500元/月,连续发放8年。

(1)安家费。上表中第三、四、五类人员引进安家费分别为30-50万元、20-30万元、10-20万元的具体标准为:该类人才中一般学科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急需学科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15万元,特别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特别急需且特别优秀人才安家费标准须经校长办公会“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

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上岗工作后,学校先期支付安家费的50%,余下的50%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内根据年度考核逐年支付。

(2)科研启动费通过科研立项,制定详细的科研计划,分两期拨付,实行目标管理。

(3)特岗津贴。按《黄冈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特岗津贴发放办法(试行)》(校人[2013]14号)执行。

(4)配偶安置。

①第一、二类人才经本人申请后配偶随调,学校按正式编制安置;鉴于我校非教学人员严重超编现状,自2015年1月1日起,引进的第三、四、五类人才配偶安置原则上采取货币化,其中第三、四类人才学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第五类人才学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生活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按服务年限最多连续发放8年。

②符合安置条件经安置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进入我校工作时,亦应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四、应聘要求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

①工作学习简历。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③详细有效联系方式。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一份(注明论文、科研项目名称、时间、获奖情况,并提供代表作复印件);获奖情况;博士论文题目。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4、配偶及子女情况。

求职材料要求详实,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3-8835909/8621651

E-mail:renshi@hgn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引进学者计划

2、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招聘教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