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实验技术(高、中级)、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直属中小学,省直有关部门、大型厂矿企业单位:
为做好实验技术(高、中级)、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 29号)精神,结合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6年度实验技术(高、中级)、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教育厅职称工作改革办公室负责集中组织。
二、测试原则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
凡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直属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凡未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四、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一)实验系列
1、测试方式:统一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
2、测试内容:从事实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验技术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二)省直中小学系列
1、测试方式:中级采取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
2、测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综合人文素养;教学能力(教学理念、方法、策略等)。
五、测试报名
1、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登录湖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并提交现任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均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还需扫描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公章,制作成.pdf格式(大小不得超过5M)。各单位审核后在5月13日以前将报名表及论文的电子版(命名格式均为:单位—申报职称—姓名)汇总发至邮箱jsglc1509@163.com。
2、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报名表及论文(均为一式四份)的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上交,并同时办理缴费手续。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测试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缴费,不接受申报人员个人报名。在缴费时各系列均须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
3、报名同时缴费,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时间为5月21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测试合格证(高级)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发。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4年(含当年)以后水平测试合格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八、测试费用
按省人社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委托收费单位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383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的规定收取,高级100元,中级50元。
九、地址及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职改办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328065
邮箱:jsglc1509@163.com
联系人:余彪
附件:1.2016年度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人员花名册
2.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
3.学科专业目录
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zcpd/zcwj/nlcs/73043.shtml
湖北省教育厅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