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11]8号、鄂职改办函[2011]69号、鄂教师〔2011〕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范围是2010-2011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
二、岗位职数。
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将由省人事厅根据学校岗位情况,审核确定具体指标。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教学、科研条件。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按全省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下发相关的评审文件标准执行。其中科研条件按《黄冈师范学院职称评定的科研条件》(校科技[2011]6号)执行;教师系列教学条件见附件1。
(二)学历及任现职务年限要求。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达到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和资历要求。晋升正高职务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
①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担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②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担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③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④ 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
述相应年限,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晋升副高职务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
①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2年以上;
②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③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④ 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
上,本科毕业后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晋升中级职务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职务5年以上;
④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⑤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
2、严格破格审核程序。根据省职改办文件,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由学校统一报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3、凡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的三次考核(即2007、2008、2009年度),必须均达到称职及以上。破格晋升人员,近二年的考核,至少应有一次为优秀。
(三)转评条件。
转评包括同级转评和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申报同级转评。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也可转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评审条件。
凡申请转评的,须事先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报学校职改办集中报送省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方能申报。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要求。
凡申报人员须提交由省人事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 [2011]12号)执行(见人事处“资料下载”栏)。免考人员须事先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报学校职改办集中报送省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方能申报。
2、专业水平能力测试证书3年(含获证当年)有效。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2007年(含当年)以后取得水平测试合格证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
3、“继续教育证”的办理。申报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管理部门登记审核本人近年进修培训情况后,由人事处集中办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材料一览表》、提交代表作原作2部(篇、件)、综合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2。
2010、2011年应届毕业博士申报认定讲师职务人员只需填写《高校应届毕业博士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五、申报时间及其它。
1、报名登记。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6月15日下午5:30前报学校职改办。
2、材料申报时间。
①自行准备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6月15日。
②材料集中审核时间:2011年6月16日-6月22日。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人员本人提交相关原件、教科研复印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材料一览表》(1份)分别由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审核。
③提交审核合格材料时间:2011年6月23日-24日。
④申报材料展示时间:6月27日-28日。
⑤校内评审时间:另定。
3、申报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各单位在集中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
注:以上各类表格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职改办领取外,其它所有表格均从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职称申报各类表格材料”下载。
黄冈师范学院职改办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