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整体结构,提高教师综合竞争实力,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校人〔2009〕11号)、《黄冈师范学院“黄州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09〕9号)、《黄冈师范学院“楚天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校人〔2009〕8号)、《黄冈师范学院引进教师工作程序》(校人〔2007〕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人才引进工作,教学单位要积极调研所需专业人才市场,加强与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联系。
二、大力实施“学者计划”, 引进学科领军人物。在建硕士点、省级重点学科要加大力度,积极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教学单位要从专业、课程、教研室设置、师资队伍结构、生师比等方面综合论证,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教师招聘计划。
1、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确定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比例(注:全校专任教师博士比例为13%,硕士比例为56.7%,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比例为69.7%)。
2、生师比低于22:1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招聘教师,要新增的则按“学者计划”相关条件引进。
3、从严控制招聘硕士研究生。新办专业、或生师比高于36:1的专业,确因教学急需的,可招聘少量985、211高校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士面试相对集中在2011年春季进行,面试者必须携带就业协议书,以便现场签约,提高试讲签约成功率。
4、为解决少数技能型教学岗位缺口,学校鼓励采取外聘包干、合同制等多元化聘用模式,返聘、外聘、课酬包干等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年度招聘计划的50%。符合条件的,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校人〔2009〕12号)文件执行。
四、引进“学者计划”人员、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五、进一步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招聘程序。按计划招聘,严格资格审查、考核试讲等程序,择优录用,确保引进教师质量。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科学、合理地制订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并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文档提交人事处。人事处将汇总各单位计划并组织讨论,统筹制订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采取多种方式对外公布。
附表1:教学单位教师结构分析表.doc
人事处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