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1960
各相关教学院系: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08年人才引进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校人[2009]4号)文件精神,人事处已通知财务处将奖励经费直接划拨到各相关教学院系。请各相关院系将该项经费严格按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使用,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人事处将随时检查、监督该项经费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2009年6月8日
Copyright@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编:438000
电话:0713-8621610 E_mail:renshi@hgnu.edu.cn 回到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