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0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黄人【2003】9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按照黄冈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黄人【2006】46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我院200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工作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和民主公开原则;
2、坚持按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结合原则。
二、考核对象范围
2006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在岗教职工。
三、组织领导工作
1、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学工部、工会、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全院的考核工作。
2、200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以总支为单位组织实施,各总支均应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的,群众代表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考核小组的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1人兼任材料员),其中群众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3、院领导、院长助理以及党政机关、图书馆、大学发展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的处级干部单列为一个考核小组集中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及标准由组织部另行制订。
四、考核等次比例
工作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总支(考核小组)优秀的比例必须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四舍五入取整数),不得突破此限额。
职称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总支(考核小组)优秀的比例必须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8%以内(四舍五入取整数),不得突破此限额。
对于师德师风或教学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教师,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党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职称考核结果要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五、考核基本内容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着重考核实绩、实效。德,是指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表现;能,是指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的精神以及出勤情况;绩,是指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情况。
教师考核内容参见《黄冈师范学院教师职务职责规范》(附件一),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与标准详见《黄冈师范学院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与标准》(附件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违反黄师院[2003]01号文件《关于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的;
2、旷工三天,旷教三节的,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而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
4、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5、教师师德师风或教学质量学生反映问题较大,工作态度又极不认真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在公众场合打架、骂人、行为恶劣、影响较坏的;
2、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达三次以上的;
3、工作能力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的;
5、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反映较差,多年无科研成果的。
六、考核方法程序
200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继续按照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相结合、领导评分与群众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民主测评打分部分,群众测评分占总分的60%,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测评分占总分的40%。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立考核小组
各总支成立200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实施细则,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分析
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各方面对本人2006年度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注意在肯定成绩和有点同时,也要深入分析差距与不足。所有教职工必须填写《黄冈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三,由各单位按附件格式用A4纸张正反打印并分发)一式一份。教师还须同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登记表》(附件四,由各单位按附件格式用A4纸张正反打印并分发)一式一份。
注意:《黄冈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黄冈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登记表》是重要的档案材料,请务必使用档案笔填写。
(三)核定工作质量
教师填写完成《黄冈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登记表》后交单位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提交教研室主任和院(系、部)主任对教师所填的教学、科研工作的量与质进行核实并签名。
(四)个人集中述职
各考核小组要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听取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述职汇报。经学院批准同意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如无法参加集中述职,可将述职内容书面材料委托考核小组成员代为述职。有条件的院系可将教师的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予以公开展示。
(五)进行民主测评
各考核小组根据制定的详细的考核标准,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先进行群众测评,然后进行考核工作小组测评。
(六)小组提出意见
各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提出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建议,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在工作人员的《黄冈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签署明确的等次意见。2006年下半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只写考核意见,不写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公示
各单位将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公示,工作人员对考核等次无异议后请在《登记表》“被考核人意见”栏写上本人的意见并签名。
(八)领导小组审核
人事处将各考核小组填报的考核结果收集汇总后,提交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参考考核等次意见。
(九)学院党委审批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考核等次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批。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今年接收的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应进行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任职的参考依据。
(二)经学院批准同意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考核,主要依据学习期间的表现确定等次。属教师的,如果学习期间完成了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可参加优秀等次评定,其它外出学习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在外脱产进修学习的人员参加考核并填写相关材料。
(三)本年度从校外调入或校内调整的人员,由年底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整前的工作情况,由所在单位向原单位进行了解。
(四)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由所在单位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五)对2005年度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006年度又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应直接定为不合格。
(六)评教师系列职称的管理人员除参加所在管理岗位的工作考核外,还应同时参加相关教学院、系的教师系列的职称考核。
八、考核结果使用
(一)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除发给优秀等次证书外,亦作为学院2006年度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并发放奖金,标准另行规定。
(二)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合格等次(含合格等次)以上的人员,执行鄂人【2006】18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三)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各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谈话,帮助其制订改进措施。
(四)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在下一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
(五) 各单位必须填报《 总支年度工作考核排名末5%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六)。从2006年度(含200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开始,连续三年考核结果排名在本单位居末5%者,将实行转岗或待岗。
九、工作纪律要求
(一)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时间紧,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二)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三)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在考核工作中拉帮结派和借考核之机对他人实施打击报复。
十、考核时间安排
2006年度工作考核时间安排在2006年元月15日至2006年2月5日,各总支须在2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送交人事处:
1、200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及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2、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黄冈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教学院系还须交《黄冈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登记表》;
5、《黄冈师范学院工作人员2006年度考核积分排序表》(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enshi@hgnc.net)。
6、 总支2006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排名末三位人员情况登记表
十一、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