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函〔2006〕62号)精神,我校拟开展推荐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省人事厅分配给我校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指标参考数1名,推荐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指标参考数1名。
二、选拔条件:
根据鄂办发[2001]55号文件精神,两类专家选拔推荐条件如下(见附件1)。
三、选拔推荐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各院系组织同行专家、教授及骨干教师对照条件进行推荐。要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于7月9日前将事迹材料和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送人事处。
2、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人事处于7月9日下午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推荐。
3、学校党委审核并将结果在校园网首页公示3天。
4、由人事处整理材料后上报湖北省人事厅。
四、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人选应提供的申报材料有:
1、《专家情况登记表》:(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字数不能超过112个字,含标点符号,保证事迹的真实性、严肃性),以便填写生成“专家数据库管理软件”数据。
2、根据“专家数据库管理软件”数据,打印《专家情况一览表》。
3、须持2名以上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4、专家事迹材料。要围绕所申报的专家类别,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
5、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大检索收录证明材料复印件、代表论著、论文前三页复印件、大两寸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概不退还,如要保存,请自留底稿。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9日上午。
附件:1、鄂办发[2001]55号文件摘录
2、《专家情况登记表》
黄冈师院人事处
2006年7月5日
附件1:鄂办发[2001]55号文件摘录
一、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的条件
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奖者;或者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若同一项目重复授奖,只计最高奖励。
2、近5年获一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经相关法定机构评价,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高,其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发展新兴学科,发展专业基础有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者。
3、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及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且被确定为新学科的创始人或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并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者。
4、在科学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方面,主持承担国家和省(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组织评价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所创建的新教育原理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中,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及被聘为“特聘教授”者可优先推荐。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省内同行公认,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者。
7、长期在水利、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等工程技术行业中工作,技术领先,业绩突出,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中,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及在防汛抗洪中做出突出贡献,被省政府授予一等功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优先推荐。
8、长期在农业教育、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教育、成果转化、技术改造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经过实践证明,在其理论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内或省内产生较大影响者。
10、在文学、艺术、文物、图书、体育、新闻、出版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中,近5年做出特别优异的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中,近5年获一项以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或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特别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国家文化部文华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两项以上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执训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获得一枚铜牌以上或者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中获得一枚银牌以上或在全运会、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一枚金牌或一项冠军的职业体育教练员可优先推荐。
上述10个条件中涉及奖励等级的,奖励等级每降低一档,其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选拔条件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选拔的条件参照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的条件执行,其中,年龄可放宽到最高不超过60周岁,各类奖励的等级可相应降低一档,侧重于实际贡献。
附件2
专 家 情 况 登 记 表
姓 名:
单 位:
部 门:
类 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用 表 须 知
1、本表由人事部门统一印制提供。
2、本表可作为各类专家选拔、考核、管理用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事(干部)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管理、下发和汇兑。
3、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考核的存档材料。
4、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须由组织或本人如实认真填写此表。
5、1990,1991,1992年已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须补填此表或补填其中某些项。
6、1984,1986,1988,1990,1992年被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须补填或补填其中某些项。
7、上述范围已去世或出国未归的人员一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8、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由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9、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写说明)。
10、本表中所有标记、代码部分由人事(科技干部管理)部门授权专人统一译码、填写。
11、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国务院直机构及解放军系统。
12、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13、类别指申报专家的类别。如享受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专家、拔尖人才等等。
14、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专家库主库基本信息:
专家代码 | 申报标记 | 姓名 | |||||||||||||||||||||||||||||||||||||||||||||||||||||
性别 | 生日 | 出生地 | 政治面目 |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学位 | 所学专业 | |||||||||||||||||||||||||||||||||||||||||||||||||||||
行政职务 | 行政级别 | ||||||||||||||||||||||||||||||||||||||||||||||||||||||
工作单位 | 工作时间 | 在岗状态 | |||||||||||||||||||||||||||||||||||||||||||||||||||||
单位类别 | 单位性质 | 从事专业 | |||||||||||||||||||||||||||||||||||||||||||||||||||||
归口行业 | 职称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
工改前级别 | 是否院士 | 特贴年份 | 特贴金额 | ||||||||||||||||||||||||||||||||||||||||||||||||||||
突贡年份 | 省部年份 | 博导年份 | 进博站年 | 现工资额 | |||||||||||||||||||||||||||||||||||||||||||||||||||
回国年份 | 何处归来 | 来华津贴 | 跟踪标记 |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 等级 | 排名 | 角色 | 年度 | 码 | |
自然科学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 等级 | 排名 | 角色 | 年度 | 码 | |
国家发明奖获奖情况:
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 等级 | 排名 | 角色 | 年度 | 码 | |
国家星火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 等级 | 排名 | 角色 | 年度 | 码 | |
省部级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 等级 | 排名 | 角色 | 年度 | 码 | |
专家数据库子库信息:
主 要 专 业 工 作 简 历 | |||||||||||||||||
代 表 论 文 、 著 作 | |||||||||||||||||
主 要 突 出 贡 献 事 迹 | |||||||||||||||||
最 新 成 果 | |||||||||||||||||
其 它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nbs, p; 年 月 日 |
主管厅、局(地、市、区、县)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区、市(部委)人事(干部)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用 栏 |
专家考核情况:
考 核 年 度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意 见 |
专家变动情况:
变 动 时 间 | 变 动 原 因 | 变动前单位 | 变动后单位 | 特贴发放意见 |
填 表 说 明
1、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3-10个汉字之间,姓名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生日: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各写两个数字,如86.03.01。
3、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4、文化程度: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毕业学校: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
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64.05。学历、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应相互对应。
7、学位:系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8、行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各级科技委主任(副主任)不属行政职务,不要填入;高等院校行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教研室主任、校属研究所所长等职务一律不填)。
9、行政级别:只享受单项(医疗、住房)副部级待遇的专家的行政级别请填“单项副部”。
10、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2个汉字)。
11、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填至月,如65.09。
12、在岗状态:选填下列七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 离退休后被返聘
退居二线但未离退 停薪留职
已办理离休手续 已退职
已办理退休手续
13、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
14、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他
15、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或最后从事的专业。
16、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社会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 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 社会科学其他
自然科学其他
17、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8、电话:按总机号—分机号形式填写。如8522431-2225。
19、工改前级别:限填工资改革前科研、高教、工程、技术、卫生一至四级,文艺一至五级;其它级别、工改前行政级别及没有明确评定工改前级别的一律置空;不要用工改前的工资额套级别。
20、院士: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填“科学院士”;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工程院士”;既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又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科学、工程院士”;上述两者都不是请置空。
21、特贴年份:填写被批准享受最高金额特贴的年份。
以前从未享受特贴,今年是初次申报的人员此栏置空。
22、特贴金额:过去已被批准享受的特贴最高金额,不要填现在正申报的金额。
23、突贡年份:被批准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24、省部年份:被评为省部级专家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5、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6、进博站年份: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7、归国年份:指a.解放前曾在外国(不含台、港、澳地区)居留一年以上并在解放前回归大陆定居至今的专家归国时间;或者b.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解放后归国工作的时间。不含回归大陆定居至今并在大陆求学毕业的侨属、侨眷;也不含解放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后即回国的人员。
28、从何处归来:应与归国年份相对应。
29、来华津贴:填写享受来华津贴的金额。
30、跟踪标记:由主管部门负责填写(详见《中国专家数据库》填写说明)。
31、关于获奖情况的填写: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
有排名的角色栏置空,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角色栏可选填下列之一。骨干/主体/一般
32、工作经历: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3、突出贡献:限108个汉字含标点,填专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学术水平。
34、代表论著: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一至二篇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等。
35、最新成果: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写最近一至二年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著作、发明、设计及专利等,注明取得的经济效益及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和期号等。
3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说明个人历史问题(如解放前参加过何种党团、会道门等)以及所犯错误(如违法党纪、政纪,触犯刑律,受过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和在文革、动乱期间有明确组织结论或处理意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