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办通知,我校教职工将于7月12日正式放假,请各单位根据假期实际工作需要和新学期工作要求,从严从紧安排假期值班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参与暑期值班,重点工作、重要部门值班应挑选得力人员。

2、必须保证每位教职工都有适当的休息时间。

3、值班申报应注明具体工作任务、值班起止时间和值班地点。

4、各单位务于7月11日前将值班申报表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交人事处,过时不予采信。

 

 

人事处

200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