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07]2号
2006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此为基础,湖北省人事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就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由人事处牵头,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方针,坚持在工改中建立激励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在工改中向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以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本次工改。
二、工改的政策依据
(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06]22号)。
(二)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2006]18号)。
(三)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2006]19号)。
(四)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说明(市人事局打印件)。
(五)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工改工资套改办法的说明(市人事局打印件)。
三、我校工改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人员范围。此次工改包括2006年7月1日全校所有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以及2006年6月30日前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工改后的工资结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四个部份。其中岗位工资以职称或职务为基础核定,薪级工资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综合核定(见鄂人[2006]18号中的附表4至附表6),津补贴的实施政策暂未出台,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方案也未正式出台,根据市人事局解释,将现行工资中的结余补贴、职岗津贴、生活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通称十三月工资)作为绩效工资。
(三)“双肩挑”离退休人员的增资。离退休前既担任行政职务,又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根据鄂人[2006]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可就高增加离退休费,但需本人主动提出申请,以后增资不得重新更改职务类别。
(四)“以工代干”人员的套改。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的工人,按所聘岗位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五)获奖人员的高套。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在岗教职工,在1993年工改时高定了工资人员此次工改时可高套两级薪级工资,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可高套一级薪级工资。1993年后因上述荣誉而高定了工资的人员此次工改高套时需提供当时高定工资的相关文件依据,1993年后获上述荣誉,但未高定工资的人员,此次工改不予高套薪级工资。
(六)薪级工资“就高不就低”的套改。以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本人按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套改,任职年限以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岗位工资不变;按套改办法确定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人员,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标准。
(七)本次工改以2006年6月30日前所聘用岗位套改,2006年7月1日后评聘职称和提拔任命职务的人员此次工改按评聘前或提拔前的岗位套改。2006年6月30日后调入的人员可按调入当时职称或职务比照套改。
(八)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的套改。1993年工资改革以来,被劳动教养、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人员,处罚期满被聘用后,按现聘岗位套改岗位工资。被劳动教养过的人员薪级工资在现聘岗位基础上低定两级;其他人员低定四级。上述人员如套改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起点薪级工资。
(九)对积年遗留的历史问题,为不影响本次工改的顺利进行,暂不考虑,待后处理。
(十)上述说明中未涉及的内容,以鄂人[2006]18号和鄂人[2006]19号文件规定为准,说明中如有与上述文件相矛盾的规定,以文件为准。
四、实施计划与步骤
工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关系到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和谐校园建设。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务必严肃认真,弄清政策规定。根据市人事局要求,本月底要完成全市所在工改审批工作,从省厅发文到完成工改仅二十来天时间,安排非常紧张,务请参与人员精心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学校决定以人事处为主成立2006年工改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次工改工作。具体的计划与步骤如下:
(一)信息搜集与初录阶段,时间安排为2007年元月8-14日。
1、以原有工资台帐为基础,以原始档案为依据,全面掌握各类人员的工改基本信息。
2、将已有信息数据录入工改软件存盘。
(二)信息核对阶段,时间安排为元月15-16日。
将工改基本信息表下发到各中层单位,要求各中层单位组织本人审核,确认者由本人签名,有疑问者登记清楚,并于元月16日下午5:00前将基本信息表上交到人事处。
(三)信息修改完善阶段,时间安排为元月17-19日。
1、录入修改的信息;
2、将离退休人员增资电子表格、台帐和明细表报市人事局审批;3、打印在编在岗人员套改工资明细表。
(四)套改工资公示阶段,时间安排为元月20-21日。
将套改工资明细表发至各中层单位公示,如教职工仍发现错漏,请以平常心对待查漏纠错工作。
(五)工资数据整理阶段,时间安排为元月22-23日。
1、最后整理修改错漏数据;
2、打印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台帐;
3、打印个人套改工资呈报表;
4、打印套改工资明细表。
(六)上报审批阶段,时间安排为元月24-30日。
将整理好的所存电子数据和打印报表上报市人事局审批。
(七) 2007年春季开学执行套改后的工资标准,并补齐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的套改工资增资部份。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