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确保我校“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我校机构及中层干部调整的实施意见和精简高效的原则,特制定《黄冈师范学院机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能、干部及职工职数调整的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学校各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根据方案中主要职能,结合实际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职责,以便于开展工作。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黄冈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