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职改办〔2000〕174号
(二○○○年十一月八日)

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科学管理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社会科学管理研究系列中从事思想教育管理、教学管理、科技与人才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 社会科学管理研究系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研究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2.副研究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3.助理研究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研究员职务;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1.研究员

破格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独撰或第一作者的论文8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且管理研究方面的论文占一半以上,或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15万字以上管理方面的专著1部,或本人承担15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管理方面的合著2部;

(2)在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受到省级以上部门奖励,或从事管理工作产生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提供主管部门以上的证明)。

2.副研究员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独撰或第一作者的文章5篇以上(每篇文章不少于3000字),其中管理方面的文章不少于3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8万字以上管理方面的专著1部,或本人参与8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管理方面的合著2部;

(2)在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市(厅)级政府以上部门奖励,或产生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提供主管部门以上的证明、证件)。

3.助理研究员

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每篇3000字以上),或参编著作2部(参编的著作中本人应承担有1万字以上的撰写任务)。

(2)任职期内,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奖励,(提供上级部门奖励的证明、证件)。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社会科学研究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研究员

1.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

(1)在本专业理论、学术上有较深造诣,撰写过高水平的论文和文章,有较高的应用和指导价值,推动本专业工作的发展;

(2)能积极承担并胜任本单位全面的管理工作,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主管部门的证明)。

2.业绩与成果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独撰或第一作者的论文5篇以上(每篇文章不少于3000字),其中管理方面的文章不少于3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10万字以上管理方面的专著1部;或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管理方面的合著2部。(主编、副主编或编辑的著作应有本人直接承担的撰写任务,不足10万字的以1篇文章计算)

(2)工作业绩突出,能作出重要的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实施意见。

二、副研究员

1.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并对本专业管理工作有创建性的研究,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论文(不少于5万字)、专著或专题报告。

(2)具有组织、指导和主持本专业管理工作的能力,成绩比较突出。

2.业绩与成果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独撰或第一作者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文章不少于3000字),其中管理方面的文章不少于2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5万字以上管理方面的专著1部;或本人主要参与撰写5万字以上管理方面的著作2部。(主编、副主编或参编的著作中应有本人直接承担的撰写任务,不足5万字的以1篇文章计算)。

(2)有主管部门对其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

三、助理研究员

1.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
能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独立完成本专业的管理工作和解决一般性的难点问题,完成某一方面管理课题的研究,草拟业务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实施办法、方案、意见等。

2.业绩与成果

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出版著作1部。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凡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七条 本评审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