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3〕11号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管理工作,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633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黄冈师范学院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三级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业绩显著。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及指导工作,教学效果良好;负责硕士点的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稳定的以本人为核心的教学或科研团队,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加)本学科领域重点和前沿的科学研究或教学研究项目,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二、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条件
已聘任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中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选。
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5、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6、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七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
7、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五项奖励(以下简称“省部五项奖励”)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
8、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
9、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二名。
10、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11、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个人排名前三名。
12、符合二级岗位可竞聘申报的条件者。
三、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条件
已聘任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中聘任正高级职称满12年、8年、5年(在册在岗人员截止时间以省里规定为准,退休人员截止退休之日,下同)的同时,分别符合下列任意1项、2项、3项条件者,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国家“973”计划项目参与人。
2、国家“863”计划项目参与人。
3、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六至七名)的获得者。
4、省部五项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四至六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三至五名)的获得者。
5、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的前二名。
6、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7、国家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团队成员(个人排名前三位)(含国家精品课程、国家教学团队、国家双语课程、国家特色专业、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
8、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含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9、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10、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11、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参与人(排名前三位)。
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等次优秀的前二名。
14、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个人排名前五名),或二等奖的(个人排名前四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名)获得者。
15、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16、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
17、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
18、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或全国音乐大赛或全国舞蹈大赛等比赛的金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四至六名)或银奖(二等奖)的前三名。
19、国家有关部(委)与中国美术家协会等国家级专业协会联办的全国性美展或全国性音乐、舞蹈大赛等比赛的金奖(第一名)的前三名或银奖(第二名)的前二名。
20、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或音乐大赛或舞蹈大赛等比赛的金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1、中国新闻奖的前三名或湖北新闻奖的第一名。
22、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或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篇以上。
23、主持过1项国家级或3项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4、以第一完成人获得3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4000万元以上。
25、主持育成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物新品种1个或植物新品种3个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
26、研究项目成果被国家有关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者。
27、可视同上述竞聘申报条件同等级水平的其它情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