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1浏览次数:1661
1、 劳资科收集人事变动信息;
2、 根据教职工的人事变动信息定期核算工资变动数额;
3、 人事处审核;
4、 报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5、 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审批的新工资标准;
6、 起草变动通知或编制变动表,送交财务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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