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1978]104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当退职。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领导批准;

2、本人到黄冈市劳动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否丧失劳动能力;

3、向人事处提供一寸正面照片两张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劳资科核定退职人员工资待遇报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退休证;

5、劳资科将退职人员工资待遇报财务处,自办理退职手续下月起执行退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