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08〕36号文件精神,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我校职称评聘工作,学校迅速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全校职称评聘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范围是2007、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规定,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须符合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作为过渡政策,对单位有空缺岗位并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有要求、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07年已退休人员,允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省职改办〔2008〕36号文件规定,我省原有“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评审对象已纳入管理岗位,今后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岗位职数。
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经启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将由省人事厅根据各高校岗位情况,审核后将确定具体指标。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写《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报学校职改办审核后,集中报送省人事厅审核批准。
三、申报中的有关问题。
(一)政治、教学、科研要求。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以全省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下发相关的评审文件标准执行(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要求详见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
中级教师系列(即讲师)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黄冈师范学院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校人〔2006〕1号)文件执行,其它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按讲师评审条件比照执行。
教师系列《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从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二)学历、任现职务年限要求。
1、凡申报人员必须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所要求的学历资格、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要求。(各系列具体要求详见人事处“资料下载”栏)。
晋升正高职务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
①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担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担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④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
述相应年限,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晋升副高职务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
①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2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④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
上,本科毕业后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晋升中级职务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职务5年以上;
④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⑤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
2、严格破格审核程序。根据省职改办文件,凡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予“双破”申报。凡破格(单破)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事先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下载),报学校职改办集中报送省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校内评审。
3、凡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的三次考核,必须均达到称职及以上。破格晋升人员,近二年的考核,至少应有一次为优秀。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合格证书要求。
1、凡申报人员须提交由省人事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含获证当年有效期3年)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2、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考人员须事先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下载),报学校职改办集中报送省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校内评审。
3、根据省职改办有关规定,2005年至2007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将于春季开学第一周组织实施,请需要报名的教师密切关注人事处有关通知。
4、“继续教育证”的办理。申报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管理部门登记审核本人近年进修培训情况后,由人事处集中办理。
(四)跨系列申报要求。
跨系列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同级转评可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跨系列转报职称,即在转评的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年限的要求后才能转报,转报时必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条件。
省职改办〔2008〕36号文件规定严格控制转换专业评审。凡申请“转评、转报晋升高级职务”的,须事先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下载),报学校职改办集中报送省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校内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学校职改办领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材料一览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提交代表作原作2部(篇、件)、综合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报送评审材料详细清单见附件。
五、申报时间及其它。
1、报名登记。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二),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09年1月15日之前报学校职改办。
2、材料申报时间。
①自行准备材料时间:即日起-2月7日。
②材料集中审核时间:2月10日-2月15日。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集中提交相关原件、教科研复印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材料一览表》(1份)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审核。人事信息请申报人员依据学校人事信息管理平台如实填写,如有出入,请到人事处核实。
③提交审核合格材料时间:2月16日-2月17日。
④申报材料展示时间:另定。
⑤校内评审时间:另定。
3、申报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各单位在集中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


附件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二、黄冈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黄冈师范学院职改办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