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人事处在学工部会议室组织召开教育部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评审推荐工作会议,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纪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代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副院长彭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王菊花主持。
会上,王菊花向评委们传达了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通知》(鄂教师函[2008]1号)精神,对推荐指标、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的方法和工作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
彭锦在讲话中指出,教学名师对于教学一线的教师来说是一项致高的荣誉,也代表了学校的荣誉,直接体现学校的办学地位,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是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2、是学校在教师队伍当中树立教师榜样的需要;3、是学校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4、是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学校影响力的需要。针对此次教学名师候选人评选工作,他强调了三条原则:1、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的文件要求执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2、评选的对象原则上应在教学一线的教授中产生;3、坚持统一的标准,择优推荐,确保评选质量。
随后,评委们认真查阅所有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并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在纪委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对投票结果进行了统计。彭锦当场宣布了最后的投票结果,根据得票的顺序,产生了教育部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待党委审定后将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上报省教育厅,集中参加湖北省推荐候选人的角逐。
人 事 处
2008年4月17日